資金信托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金信托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信托的設立
1.1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本合同第12.2款所列信托資金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資金,投資于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項目。
1.2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本合同第12.2款規定的資金數額(以下簡稱“信托資金”)。
委托人應當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委托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1.3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12.4款規定的人。
1.4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后,信托計劃成立日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條信托財產與費用承擔
2.1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全部信托財產為信托計劃財產。
2.2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受托人報酬;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_____、審計費、手續費、銀行推介費等中介費用;
(6)營銷及推介費用;
(7)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2.2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信托資金÷信托計劃資金_________信托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2.2.3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信托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4費用計提
(1)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2.3款的規定提取;
(2)除受托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2.3受托人報酬
2.3.1受托人報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滿一年計提一次受托人報酬。
2.3.2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報酬;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過6%,受托人收取差額部分作為報酬。
2.3.3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5.1款計算。
第三條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風險承擔
3.1信托財產的管理
受托人對本信托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分別核算,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3.2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法律與政策風險、管理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等。簽署本合同前,委托人應仔細閱讀信托計劃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風險申明書》(以下簡稱“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四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說明;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1.2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所有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不從事任何有損本信托計劃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動;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2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2.1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取得受托人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運用、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
(3)參與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2.2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3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承繼,并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信托收益
5.1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計劃資金投資物業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買賣差價、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資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不含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_________100%
5.2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5.2.1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3款的規定確定的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5.2.2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對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權利。
5.2.3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分配時間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簡稱“工作日”)內。5.2.4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第12.5款規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第六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轉讓其擁有的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根據信托計劃等文件的規定,前往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受讓人,不能成為本信托合同項下的合法受益人,無權主張其權利,且不得對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其他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不變。
受托人在認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權時將以受益人已與原委托人、受讓人到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所依據的最后生效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中的文字為準?!顿Y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1‰的費率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受托人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受益權的轉讓手續進行修改的權利。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時請咨詢受托人,并按照當時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第七條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1本信托設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資格喪失的,受托人將進行變更外,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7.1.2受托人依法終止其職責時,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選任或依法根據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7.1.3受托人變更,原受托人應向新受托人辦理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的移交手續。自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7.1.4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財產,并根據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財產凈值確定追加部分的價格。
7.2信托終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受托人根據本信托計劃第七條之規定,將信托計劃資金購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業產權轉讓,單獨或與其他資產一起上市;
3.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信托提前終止;
4.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7.3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后,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規定的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后(簡稱“可歸屬財產”),受托人將信托財產以貨幣的形式歸屬于受益人或其承繼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劃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劃付賬戶。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八條稅收處理
本信托當事人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通知
10.1地址變更的告知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在發生變化后的15日內通知另一方。
10.2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如變更信托利益劃付賬戶,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托人,并持與認購時相同的證明文件到受托人處辦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確認手續。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規定就聯系地址變更、聯系人更換或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10.3通知的送達
受托人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
2.由傳真、電傳或電報傳送,收到回復碼或成功發送確認條的情況下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與本信托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合同組成
信托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沖突,優先適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其所簽署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并交付信托資金;經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5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填寫事項
(請委托人務必確保填寫的資料正確有效,如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和代理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委托人(簽字蓋章):
受托人(簽字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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